2022/04/17 15:05 [注意事項]4月18日起全校恢復實體上課暨校園防疫措施

主旨:

4月18日起全校恢復實體上課暨校園防疫措施

發文單位: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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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8日起全校恢復實體上課暨校園防疫措施 (依據111年04月15日第50次防疫會議決議辦理)


一、所有學制課程自4/18 (日) 起恢復實體上課,教室內上課師生應全程配戴口罩,上課期間禁止飲食。
二、為精準疫調,進入教室請掃描實聯制QR code,實體授課採固定座位、固定成員及TronClass線上點名方式進行,並於課堂上照相存查。
三、辦理校內外相關集會活動時需配合本校疫情期間集會活動辦理原則,並於活動前執行風險評估(防疫檢核表);如無法依前述規定規劃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,建議儘量採線上辦理。
四、若需辦理校內實體活動,人數100人以上請提防疫會議審議。
五、進出校園維持實名制,校外人士不得進入校園。進入校園維持原量體溫動線,進入各空間請依規定掃描實聯制QR Code。
六、餐廳仍應落實實名制,並設置隔板,用餐不交談,以維護師生用餐安全。
七、辦理教學課程以外之活動(如校內外表演、畢業旅行等),鼓勵活動參與者及工作人員完成 COVID-19 疫苗追加劑(第三劑)接種,並下載「臺灣社交距離」APP,且務必落實全程佩戴口罩及手部清潔消毒。
八、請持續加強防疫措施,落實發燒生病在家休息,不上班,不上課,視狀況就醫。
九、通報、疑似及確診個案應變措施:
1.上班時間學生請通報課堂老師、系所秘書,並通知衛保組(02-2905-2995);教職員工請通報單位主管及環安衛職護(02-2905-3063)。
2.夜間或假日進修部學生請通報課堂老師、系所秘書,並通知校安中心(02-2905-2885);宿舍住宿生請通知管理員及校安中心。
十、依據教育部111.04.13「校園因應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』疫情停課標準」以下原則辦理:
1.如有確診者足跡,以確診個案為核心,其接觸人員暫停實體課程1-3天,等待疫調結果。
2.暫停實體課程,以班級為原則。暫停實體課程期間,以彈性措施保障學生受教權益。
3.學校1/3以上科/系/所的班組暫停實體課程10天,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,該校教職員工生應進行「自我健康監測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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